离婚诉讼中,需准备哪些证件?
时间:2025-02-22|栏目:兰溪刑事律师|
当事人起诉离婚时,撰写了离婚起诉状,但没有孩子出生证明,应当及时到医院进行补办,准备好材料后,再到法院起诉。根据2021年实施的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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